气泡膜
逃避监管?东莞一塑料厂罚款近30万!

来源:乐鱼网官网进入    发布时间:2024-04-29 09:13:44

  为进一步推进监管帮扶一体化工作,落实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从严打击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东莞望牛墩镇不停地改进革新执法监督管理模式,通过现场综合分析,准确适用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以及行政强制法关于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的规定,防止“一刀切”执法。

  近期,镇生态环境分局对前期被依法立案查处的企业组织“回头看”检查行动,再次发现并查处某塑料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2022年9月6日,镇生态环境分局发现该塑料厂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增设气泡膜机、分切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的行为,吸泡工序无配套废气,随即对该塑料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对该塑料厂吸泡膜机电源进行查封,10月11日,该塑料厂已自行撤走所有生产设备。因该塑料厂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类型,12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塑料厂下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5月15日至25日期间,镇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对该塑料厂开展后复查和帮扶指导工作,均发现该塑料厂大门紧闭,通过连日蹲守、侦查发现该塑料厂疑似存在“违规生产”的行为,并于5月25日傍晚查处该塑料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塑料厂在明知可能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于6月30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塑料厂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通过邮寄方式于7月29日送达上述文书,并认定该塑料厂涉嫌通过恶意注销工商登记逃避行政处罚。

  ▲2023年5月25日,镇生态环境分局复查时,该塑料厂被拆除的气泡膜机已恢复使用。

  2024年2月2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正式恢复该塑料厂经营主体资格。2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恢复案件办理,并对该塑料厂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塑料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5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筑设计企业不得开工建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9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综上,拟对该塑料厂处罚29.01653万元。

  一直以来,东莞市对塑料企业合规经营监管严格,但仍有部分人无视法律和法规,甚至偷排废水废气废渣,换取自身的利益,东莞多家塑料企业因此被立案、查封!

  为了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还通过了《东莞市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新《办法》延续“重奖”原则,最高奖励20万元/案,涉及对环境造成污染刑事犯罪,另外追加奖励最高5万元/案。

  据了解,实施《暂行办法》的一年时间,该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有效线条,查处取缔各类违法主体188个,移送刑事案件68宗,已经向举报人支付了前7批共344万元奖金。